林女房產遭查封。(圖/中央社)
新北市一名林姓女子積欠430件高速公路通行費共1萬3206元未繳,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發現林女有車有房,日前將她位於桃園的房產查封,才讓林女繳清欠款。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新北市一名55歲林姓女子,在民國107年9月至108年12月間,行駛高速公路的通行費累計430件未繳,被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移送桃園分署強制執行。
桃園分署表示,林姓女子在公有市場做生意,名下有2輛車,還有位於桃園區的房屋,每月駕車行駛高速公路至少20次,卻不願繳納高達430次的通行費用、新台幣1萬3206元,惡性重大。
桃園分署在今年11月間查封林姓女子位於桃園區的房屋,林姓女子知悉後,旋即將積欠的通行費用(含執行必要費用)全數繳清。
桃園分署表示,若義務人未按期繳納,除了財產被強制執行外,尚須負擔強制執行支出的必要費用,請駕車行駛高速公路的用路人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得不償失。(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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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12/23 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