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賠償!男子未「兩段式左轉」 判賠4029萬

記者 劉蕙瑀 報導

2021/12/15 14:40
馮男未遵守規定兩段式左轉,撞癱騎士薛男。(示意圖/TVBS資料畫面)

新竹市一名馮姓男子去(2019)年騎車違規左轉,撞上對向的薛姓騎士,害他腦部重擊地面、顱內出血,癱瘓成植物人,無法自理。薛父提告求償1.9億元,如今判決出爐,高等法院判馮男須賠償4029萬元,全案可上訴,也創下單一車禍天價賠償紀錄。

 

判決指出,馮男於2019年7月5日下午5時24分許,騎車沿新竹市香山區延平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駛,到了延平路2段1590巷交岔路口時,卻未遵守規定兩段式左轉,逕行轉彎,又未禮讓直行車,對向騎士薛男閃避不及,被撞到人車倒地,頭部重擊地面,導致雙側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蜘蛛膜下腔出血,四肢無法正常活動等傷害,經送醫治療仍重度昏迷,長期臥床,還得以鼻胃管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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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父主張,兒子年僅36歲,被馮男撞成植物人,每月受有10萬712萬元的薪資損失,自事故時起至強制退休年齡(65歲)止,累計達3782萬7427元。另外,兒子事故後,精神痛苦不堪,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600萬元,再加上醫療費、病房護理費等,聲明求償1億9013萬5439元。
 


馮男抗辯,對於薛男的看護費1846萬9000元、病房護理費1萬8669元、醫療費12萬668元、營養健康食品費226萬6650元、報廢機車損失2萬7800元不爭執,但喪失勞動力損失3782萬7427元,以及精神慰撫金600萬元數額過高,要求法官駁回薛男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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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審酌薛男與父親合開汽車零件公司,每月薪資應為7萬3864元,認定薛男勞動力減損1739萬3756元。此外,高院也酌減精神慰撫金為200萬元,最後再加上醫療、看護、營養健康食品費等,判馮男須賠償4029萬6543元,這創下我國司法史上,單一車禍、單一原被告的車禍賠償天價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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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12/15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