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永康一名婦人,平常都會花時間,整理住家附近一塊空地,但有附近鄰居,把車停在空地,讓婦人不滿,要求鄰居移車,雙方在大街上互槓,婦人甚至動手拉扯鄰居頭髮,導致對方頭部挫傷,眼眶也被打傷,其他鄰居則認為,空地應該是水利局的,婦人沒有權利要求移車。
穿紫色外套的婦人,快步走過來,大聲嗆聲。
婦人vs.女子:「妳現在是要動手嗎?我不會動手,但是只要跟妳講清楚,然後呢,因為我們剛整理好。」
婦人認為,銀色轎車不該停這裡,因為這塊地,是她花時間心力整理過的,而轎車主人,就是跟婦人互槓的女子,雙方拿手機錄影蒐證,接著。
婦人vs.女子:「妳給我,妳給我,啊要幹嘛啦妳給我摔手機摔什麼手機妳摔什麼手機,妳摔我的手機幹嘛?這是手機嗎?妳手機拿在手上搶什麼?」
婦人動手,雙方拉扯,女子鑰匙掉在地上,婦人誤會女子想搶她手機,衝突地點就在台南永康,8日上午9點多,女子表示,當天一早家人要去上班,下樓時就碰見婦人。
女子vs.記者:「挫傷就紅紅的,是怎麼造成的,她的手機撞到我的眼睛,她是兩隻手抓我的頭髮,對拉扯拉扯下來的傷勢對。」
女子秀出驗傷單,上面寫著,遭鄰居徒手扯頭髮,左臉、眼眶都有受傷,而實際來到婦人住處,家人低調回應。
記者vs.婦人先生:「有跟鄰居吵架嗎?我不知道耶,那阿姨人在家嗎?不在」
目擊民眾:「她停那個位置,跟婦人門口完全沒關係,其實那個停車位,是那個水利局的啦,講真的啦,我們沒有權力霸佔,也沒權力趕人走啦!」
永康分局龍潭派出所長張仁鴻:「機關就依規定,受理雙方面的告訴然後,移請檢查機關偵處。」
女子停車的地方,算不算公共空間,還有待相關單位確認,只是因為一場停車糾紛,雙方在大街上互槓,還因為肢體衝突鬧上警局,鄰居樑子越結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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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9/12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