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山分屍案凶嫌陳伯謙更一審判無期。(圖/中央社)
華山草原分屍案,凶嫌陳伯謙經高院更一審今天判無期徒刑,被害人父親聆判後表示,不服氣將上訴,「可惡的殺人魔,把人分屍並做標本,竟然沒判死刑,沒有天理」。全案可上訴。
被害人的父親指出,陳伯謙在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期間,只承認有錯誤,態度仍是不逃避不面對,且陳伯謙已脫產,一審判賠也沒賠償;台北巿政府管理華山草原有疏失,有提起國賠訴訟,一審敗訴,目前在二審的高院審理中。
陳伯謙涉嫌於民國107年6月間,在台北市華山草原上的野居草堂性侵酒醉昏睡高姓女子,再以手勒死女方,並進行分屍,另將高女的包包內現金花用殆盡。
一審的台北地方法院判處陳伯謙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案件由高院更一審審理,今天宣判,陳伯謙被提訊到庭聆判。(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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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9/08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