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台北發生震驚社會的「華山分屍」命案,犯嫌陳伯謙酒後性侵高姓女子後還徒手將人勒斃,甚至被逮後開庭,他還堅持自己沒有殺人,咬定殺人犯是身份不明的華裔美籍男子ERIC,陳伯一審判死,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院發回更審,今(8)日更一審高院宣判,駁回上訴,陳伯謙再度逃死,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39歲陳伯謙是射箭教練,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2018年5月底高姓女學員到草堂和陳伯謙飲酒聊天,竟然遭到性侵還勒斃殺害,事後陳伯謙將人分屍,把屍塊在運到陽明山區丟棄。當時警方展開搜索,到野居草堂查訪陳伯謙,他還裝做什麼事情都沒發生。
二審高院審理後認定,陳伯謙符合「自首」規定,有供出犯罪經過及棄屍地點,還帶警方尋獲屍塊,改判無期徒刑,引起不小爭議。上訴後,最高法院將全案撤銷發回更審,今日高院更一審宣判,認定陳伯謙犯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而竊盜罪處有期徒刑10月,遺棄屍體罪處有期徒刑4年6月皆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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