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案後離開三分鐘再回來吵架 原來去藏槍

記者 吳淑萍 / 攝影 謝古菁 陳奇君 報導

2021/09/06 13:05

苗栗一名男子,懷疑朋友說他壞話,酒後帶槍理論尋仇,用槍柄打傷被害人,還對空開了一槍,之後離開三分鐘再回來吵架,原來先去藏槍了。

 

白衣男子坐在機車上等人,看到對方開車來了,走到對面,卻被對方打了回來,從路中央開打,打回騎樓,拿的是槍,用槍柄打破了他的頭,家人趕緊出來阻攔,但是對方不肯罷手。

從遠處監視器看得更清楚,開車的王姓男子,停車之後就氣沖沖打人,把被害人猛力拽到路邊,巷口一輛要經過的車輛,嚇得倒車離開。


駕駛回頭開車門,拿出一把槍,做出瞄準姿勢,向被害人走過來,舉起手來狠狠敲了他的頭,一兩分鐘之後,他大搖大擺上車,車子開到路中央,再度下來嗆聲,手中拿著像是武器的物品,離開之後三分鐘,又回來理論。
 


苗栗副分局長張進基:「王姓犯嫌酒後與友人起衝突,致使被害人頭部受傷,經詢問雙方當事人均稱無持槍情事,警方現場勘查發現已擊發槍枝彈殼一枚。」

案件發在4日深夜,36歲的王姓男子,懷疑被害人34歲詹姓男子,在外頭說他壞話,王姓男子到被害人位在苗栗三義的檳榔攤理論,竟然還帶槍傷人,警察到場只有口角,沒有槍在場,但是地上有彈殼,顯然不是這麼單純,果真在朋友住處找出槍枝和子彈。


苗栗副分局長張進基:「專案人員研判王嫌離開的三分鐘,疑似前往藏匿槍械。」

王姓男子開槍之後,離開三分鐘再回來,就是去藏槍,把槍交給兩名友人保管,也被警方搜了出來,王姓男子,坦承對空鳴槍,開了一槍,恐嚇、公共危險,還有槍炮彈藥管制條例移送,兩名藏槍友人也一起被拉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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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9/06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