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30歲蘇姓男子,日前與陳姓前女友開車要到瑞芳拜訪友人,未料雙方在車內發生口角,蘇男竟拿出槍枝,以槍柄毆打前女友的頭部後隨即離去,陳女嚇得趕警報警。警方到場後,根據陳女提供的資訊,尋訪附近民眾,鎖定蘇男就藏身於某公寓內,直接甕中捉鱉,將他逮捕,並在車內起出手槍2把、子彈1發、彈匣1個,還有海洛因殘渣和毒品吸食器等證物,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基隆地檢署偵辦。
新北市警瑞芳分局表示,上月30日下午2時許,接獲民眾報案,瑞芳三爪子坑路發生男女糾紛。員警到場時,只見陳姓女子在場,她跟警方說明,原本要和蘇男去瑞芳拜訪友人,沒想到兩人在車上發生爭吵,蘇男還用槍柄敲打她的頭部後下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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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判斷蘇男應該未走遠,仔細訪查周遭民眾,察知蘇男疑四逃逸至附近公寓,警方封閉公寓出入口並逐層清查,至2樓時忽然聽到樓上傳樓來慌亂腳步聲,立即飛奔上樓,最終在3樓樓梯間查獲蘇男。|
瑞芳分局強調,將持續強化查緝非法槍械力道,針對改造槍械及持有槍械等不法行為,持續展現強勢掃蕩作為,積極查緝非法槍械,並向上溯源,以淨化轄內治安,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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