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酒駕肇事不想賠 兩大過汰除「十年退伍金掰掰」

編輯 林保宏 報導

2021/04/29 23:20
一名在台東服役的陸軍士官在花蓮酒駕肇事,遭軍方記兩大過汰除。(圖/TVBS)

一名在台東服役的陽姓陸軍士官,日前在花蓮涉嫌酒駕肇事,當時車內還載著女友,事發當下他讓副駕駛座的女友出面頂罪,警方事後調查戳破謊言,訊後依公告危險罪移送。軍方單位接獲通報,依照「刑懲併行」原則,重懲列汰,記他兩大過汰除,27日零時生效。事後受傷外送員指控,陽姓士官來電告知沒錢賠償,不願負責,讓他無法接受。

 

檢警調查,陽姓士官23日下午5時許,開著自小客車載著女友,行經花蓮縣美崙山下新興路時,疑似下坡轉彎角度太大,逆向撞擊到吳姓外送員,造成對方身上多處擦挫傷,機車也有毀損,其他行經民眾見狀當下報警處理。

員警獲報時趕到現場,陽姓士官對警方謊稱,當時是女友開車,企圖脫罪,但隨後警方根據目擊者、吳姓外送員和行車紀錄器畫面,當場戳破陽男謊言,並立刻進行酒測,酒測值為0.91毫克,隨即帶回警局偵訊,訊後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警方追查發現,陽男是現役軍人,隨即通報其台東服務單位。據悉,陽姓士官入伍服役10年,但依據國防部「國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官兵一旦涉及酒駕,最重可處兩大過並汰除,單位認定陽男酒駕事實明確,退伍令27日零時生效。陽男未來除了面臨肇事賠償和酒駕罰則外,辛苦多年的軍中退伍金也沒了,只能領保險金。
 


吳姓外送員表示,事故發生至今,僅接到陽男母親的兩通來電,討論後續賠償事宜;沒想到第二通電話竟直接告知,身上沒錢無力賠償,一副不願負責的態度,讓他無法接受。吳姓外送員更說,他現在右手無法出力,自己還得負擔家中部分開銷,但現在無法工作,陽男的態度讓他既生氣又傻眼。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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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4/29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