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獨生女李小姐,在媽媽病逝之後辦理遺產清冊,發現存款全被舅舅領走了,跟舅舅詢問,還被嗆因為妳很不孝,沒資格拿這些錢,她是唯一繼承人,難過被抹黑,控告舅舅侵占。
李小姐在媽媽病逝之後,辦理遺產清冊,發現媽媽的存款、勞保金,甚至保險櫃裡的金飾,都被舅舅拿走了,氣憤控告侵舅舅侵占。
李小姐:「就一間房子,然後我小計一下,存款大概是252萬。」
李小姐今年25歲是獨生女,在台中的診所上班,媽媽去年發現罹癌,10個月之後病逝。
她說媽媽2月7日病逝,她2月20日辦理除戶,之後辦理遺產清冊發現,媽媽郵局存款45萬,媽媽過世之後被舅舅領走了,19日勞保局轉了勞退金203萬,進入媽媽的農會帳戶,也被舅舅轉到自己的帳戶。
還有媽媽在彰化老家的不動產,一間三合院,也早就在去年12月30日,生病中過戶到舅舅的名下了。
李小姐:「媽媽的家住得習慣,想要在這裡養老的話我也不反對,勞退會有一筆200萬,我也有計劃轉50萬給他,算是媽媽的照顧費這樣,我沒有想到,他沒有辦法滿足50萬,他全部都要。」
媽媽的錢在郵局和農會出入,舅舅怎麼能順利提領呢?郵局和農會都表示,因為舅舅有存摺,印章也知道密碼,當時並未不知道存戶已經過世。
李小姐表示,媽媽曾說她是唯一繼承人,遺產全給她,交代不動產不能賣,要給舅、姨養老,她最無法接受的,是舅舅拿走媽媽的財產存款,還說因為妳很不孝,沒資格拿這些錢。
李小姐:「聽到他回我那些話比較生氣,我比較生氣是,他把媽媽留給我的金飾當掉。」
她說和舅舅原本互動不多,媽媽生病,她需要工作,每星期回家探視,比較忙碌時兩星期回去,也少看到舅舅,就法律觀點,人在過世後,名下存款、不動產都算遺產,取得國稅局完稅證明前,都不得動用,否則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罪。
舅舅電話轉語音信箱,無法取得他的說法,李小姐說事發之後舅舅避不見面,已經控告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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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4/20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