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陳姓婦人2018年自摔枉死。(圖/TVBS資料畫面)
任職於南投縣警察局的張陳姓婦人,2018年騎車上班途中自摔身亡,事後,張陳姓婦人兒子發現,造成自摔主因與路面破損情形有關,因此請求國賠,如今法院判決正式出爐。
根據判決書,2018年12月5日上午7時許,63歲張陳姓婦人騎乘機車行經南投市千秋路,突然失去平衡倒地,接著撞擊交通號誌桿,導致胸部挫傷併右側血胸、腹腔挫傷併腹腔內出血、小腸橫斷等傷害,不幸的是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當時警方認為,張陳姓婦人因超車不慎自摔死亡,因此不予賠償。
不過,張陳姓婦人兒子重返現場,控訴道路破損才是母親摔車致死的主因,他並從2015年Google街景圖發現,當時路面有瑕疵,2018年惡化成路面高低落差2公分,最寬處15公分,長度190公分之情形,直到今年才鋪平;然而,警方在報告裡記載路面無缺陷,而且張陳姓婦人抽血液抽驗酒精濃度為5.5mg/dL。
實際上經換算百分比濃度後為0.0055%,遠低於道路交通規則第114條規定,受重傷期間人體組織會因為缺氧而產生乳酸和乳酸去氫酶,此時如採用生化酵素法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即有可能受乳酸和乳酸去氫酶影響。張陳姓婦人兒子認為,茹素的母親當時正要去警察局上班,不可能喝酒,控告當時承辦員警偽造文書。
南投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事發當時該地有路面破損情形,加上目擊民眾表示,當時婦人「彈了一下」,之後重心不穩摔倒,沒有與任何車輛發生碰撞,認定與路面破損情形有關,況且酒精濃度5.5mg/dL數值輕微,亦無法證明張陳姓婦人有喝酒;此外,張陳姓婦人丈夫患病,一直仰賴她的照顧,因此判處南投縣政府須賠償張陳姓婦人丈夫219萬3582元,給3名兒子各140萬46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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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3/27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