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台北市一家育幼院蕭姓女輔導員涉嫌多次持手機拍攝8名男童洗澡裸照。北檢今天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起訴蕭女,並以蕭女飾詞狡辯,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蕭姓女子原為一家育幼院生活輔導員,負責照顧弱勢兒童,涉嫌民國104至105年間,多次要求當時年僅7歲至11歲男童在洗澡時不得關門,持手機拍攝男童洗澡時全裸照片,共計8童受害。
108年間,一名被害男童在兩性平等課程中,提及遭輔導員拍攝裸照一事,引發育幼院職員起疑,透過管道向外檢舉;警方獲報介入偵辦,對蕭女住所實施搜索,查扣6張男童裸照,蕭女則遭檢察官聲請羈押獲准。
蕭女否認犯行,辯稱只是生活紀錄,且是應男童要求才拍攝,但被害男童指證歷歷,表示蕭女未曾取得他們同意即拍照;檢察官認定,蕭女涉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的使未滿18歲之人被拍攝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被害男童本應藉由庇護獲得更多成長過程的關愛,卻遭蕭女拍攝裸照,而蕭女多次濫用職權,不思如何彌補損害,反而飾詞狡辯,甚至在羈押禁見期間聯繫家人介入偵查程序,導致重要證據滅失,可見犯後態度不佳,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另方面,由於蕭女的父母、男友涉嫌協助蕭女將硬碟藏放至茶葉罐中,另將手機藏放於床鋪下,檢察官已另案偵辦3人是否涉及滅證。(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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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3/16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