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海軍新兵出拳毆打班長,遭判入獄服刑又被提告民事賠償。(示意圖/翻攝自中華民國海軍臉書)
一名黃姓役男2017年12月間在海軍新兵訓練中心接受新訓,入伍第3天進行軍容禮節課程時,因精神不濟打瞌睡遭教育班長糾正,加上黃男當時站三七步,再度被點名糾正後心生不滿,竟出拳毆打班長,被判刑1年2個月,豈料他人還在服刑中,又被告民事求償,最終判賠1萬1030元。
更多新聞:國民黨大咖群起拚黨魁 王世堅斷言:韓國瑜戰力最強
判決指出,黃男2017年12月間入伍分發到海軍新兵訓練中心,卻在入伍第3天,部隊實施生活常規及軍容禮節授課時,因精神不濟打瞌睡,先被鄭姓教育班長糾正,但他態度不佳、站姿還站三七步,當時擔任值星官的許姓中隊中士教育班長便要求他出列,沒想到卻遭黃男猛推胸口,出拳毆打其頸部,導致許男頸部鈍挫傷。
事後許男提出刑事告訴,黃男被判處1年2個月有期徒刑,目前正在服刑中,許男加碼提告民事訴訟,向黃男求償醫療費1030元與精神慰撫金10萬元,法院審理期間黃男不願到庭說明,僅提出答辯書狀表示,當時只有打許男一拳,已知此行為實屬錯誤,並入獄付出慘痛代價,認為精神慰撫金10萬元金額實在過高。
橋頭地院法官認為,許男求償醫療費1030元雙方都沒有異議,不過精神慰撫金的部分,考量到許男身為中士班長,年收入約有77萬元,反觀黃男只有國中畢業,沒有工作和收入,考慮到雙方的身分、地位、教育程度與經濟狀況,最終判黃男應賠償1萬1030元較適當,全案確定。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更新時間:2021/03/05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