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警員向老翁謊稱40萬可代為保管。(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宜蘭縣警局羅東分局陳姓警員疑因債務壓力,護鈔時向老翁謊稱派出所可代為保管,侵占老翁40萬元,偵辦詐騙案又誆騙婦人37萬元,警局發現火速查辦,訊後將陳姓警員送辦。
宜蘭一名老翁1月間因家中裝潢到銀行提領新台幣40萬元並申請護鈔,陳姓警員護鈔時向老翁誆稱這筆錢可交由警方代為保管比放在家裡安全,需要時可再到派出所領回,老翁不疑有他交給陳員保管。
老翁之後到派出所找陳員打算領回這筆錢時,陳員卻否認曾收過40萬元。警方發覺事有蹊蹺,主動介入調查,並報請宜蘭地檢署偵辦,經檢警清查後,發現陳姓警員還涉及另一起案件。
檢警查出,陳員去年11月間偵辦一起婦人遭詐騙案時,還向婦人謊稱把30萬元匯入他的戶頭,可誘使詐騙集團現身加快辦案進度,婦人信以為真照辦後,陳員又以追捕犯嫌時車輛撞壞受損,要求婦人再匯款7萬元,共得手37萬元。
據了解,28歲陳姓警員警專28期畢業,任警職7年多,在職期間表現平穩,已在這個月3日離職,同一天也與同為警察的妻子離婚。至於陳姓警員債務,以房貸為大宗,還有部分信用貸款,總計約700、800萬元。
警方表示,陳姓警員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不法詐取民眾財物,顯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警方已完成相關調查,全案移請宜蘭地方檢察署偵辦。(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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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2/07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