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二月殺害親生子女的吳姓單親媽媽,一審被判死刑,今天高院首度開庭,法庭上,哭著說自己很後悔!因為離婚後,獨自扶養一雙兒女,雖然曾與家人同住,但習慣不同常起爭執,再加上前夫少給贍養費,連小孩的學費都要用借的,她辯稱受不了經濟壓力和旁人眼光,才會想帶著孩子尋短,只是一審被判死刑後,辯護律師認為精神鑑定不夠嚴謹,向法官聲請再鑑定。
被法警帶上樓,準備開庭,吳姓嫌犯殺害自己的一對兒女,一審遭判死刑,二審開庭前,沒有任何回應。
記者vs.吳姓嫌犯:「吳小姐,一審法官說不判你死刑有違天理,你有話要說嗎。」
嫌犯步伐顯得沉重,被判死刑後,辯護律師認為罪不該死,在法庭繼續攻防。
記者vs.吳姓嫌犯:「吳小姐你說沒辦法原諒自己,為什麼當初小孩反抗不停手。」
30歲的吳姓女子離婚多年,獨自扶養年幼的一雙兒女,原本和哥哥同住,但生活習慣不同,經常爭執,嫌犯帶小孩離開後,竟到旅館內輕生,兒女死亡、她被救出。二審開庭時,嫌犯當場哭出來,說很後悔無法原諒自己,問到怎麼狠心下手,透露因為前夫並未依約付贍養費,從每月兩萬到最後都沒給,學費也是用借的,經濟上壓得喘不過氣,但法官再問到,怎麼會在殺害後才傳訊息,則辯稱吃了藥,記不清楚。
記者vs.嫌犯辯護律師:「律師可以對今天吳小姐的辯護策略,做一些說明嗎。」
開庭時,嫌犯辯護律師認為,一審量刑缺乏事證調查,也質疑亞東醫院的精神鑑定不夠嚴謹,因此向法官聲請再鑑定,只是儘管女子再怎麼後悔殺害親生子女,也喚不回,但也讓社會問題浮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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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1/05 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