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女大生在10月28日遭殺害,引起各界震驚,經過2個月來的偵辦,橋頭地檢署趕在被告梁育誌羈押期限屆滿前偵結,依強制性交殺人、強盜故意殺人、遺棄屍體等四罪,將他起訴,強調他犯了國際公約所謂「最嚴重的犯罪」,考量他經過鑑定,有性侵再犯的高風險,而且未曾向死者家屬道歉,毫無悲憫心,檢察官認為他沒有矯正教化的可能,認為有必要與社會永久隔離,因此,建請法院判他死刑。
10月28日晚間,梁姓被告在台南市歸仁區的大學旁高架橋下,擄走了女大生,性侵強盗,導致女大生死亡,還狠心棄屍山區,檢方偵查終結,以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強盜故意殺人、以及遺棄屍體等罪嫌將他起訴,並求處死刑。
橋檢襄閱檢察官王柏敦:「他所犯的罪就是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以及犯強盜罪而故意殺人,這個部分都是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謂『最嚴重的犯罪』,請求量處本案被告死刑,那並且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檢方細數他的罪狀,說明他無法迴避死刑四大理由,包含9月底性侵未遂後,變本加厲,殺害女大生,而且在偵查中未曾對被害人家屬表示歉意或悔改,只關心自己的刑期,以及是否會被引渡。
橋檢襄閱檢察官王柏敦:「從國中開始就有非行,那足認相關學校輔導及刑事矯正的作為,已經都不足以平復被告個人對於性犯罪的一個衝動,(有)將其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
得知消息後,受害者父親表示,求處死刑符合家屬期待,要不要申請引渡,將等判決結果決定,死者媽媽則是難掩悲痛,哭著說,她只要女兒,誰能把女兒還給她?
藝人白冰冰:「怎麼放下怨?放下痛?放下不甘?」
11月底,她分享了白冰冰放不下這首歌,po文說,只有你懂我的痛,讓人看了鼻酸;而女大生的校方不願對起訴表達意見,強調,會協助家屬申請國賠。
此新聞報導之偵辦進度與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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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12/25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