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當事人。(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一名人夫小忠(化名)日前偷吃在氣功協會認識的女子小圓(化名),為了與小三同居不惜趕走結婚40多年的妻子,讓正宮怒告小三和其家人。高雄地院判決近日出爐。
判決書指出,小忠與妻子結婚40多年,育有2子1女,而他在2018年10月在氣功協會結識小圓後發展出婚外情,被正宮發現後假裝分手,雖然已將私人物品從小圓家中搬回家,但事實上仍私下偷偷聯絡。
正宮指控,小忠為了要和小三同居,竟然在去年1月逼迫她搬離同住40多年的愛巢,只能無奈去住兒子家,怎料,農曆春節返家祭祖卻當場活捉老公與小三獨處,小圓更直接求她離婚讓步。
更讓正宮氣憤的是小三的子女和父母都知道不倫一事,不幫忙相勸反而聯手幫小三侵害其配偶權,逼迫老公脫離家庭。面對老公偷吃的打擊,正宮身心受創,且罹患憂鬱症,因而怒向小三和其家人提告求償150萬元。
對於指控,小圓辯稱,和小忠僅是一般正常社交情誼,沒有破壞他人婚姻,且沒有和對方同居,聲稱只是前往男方住處幫忙清潔,並非侵害元配的配偶權。更強調,自己沒有和父母同住,女兒也住在夫家,不可能有干涉、過問她的交友狀況,何來慫恿之說。
經查,元配提出的行車紀錄器影音,發現兩人是以老公、老婆相稱,但小忠向檢方辯稱自己只是開玩笑,不知道老婆會誤會。法官認為兩人確實進展到可以互稱老公、老婆,調情的程度。
此外,法院勘驗錄音譯文發現,小忠曾向正宮坦承,「對也好,不對也好,都是我自己承受,我敢做敢受,我敢走這條路我敢這樣走下去,我就會自己承受,是我去追人家的,你不用怪別人,怪我」、「很早就在追了,追一段時間了」等語。
法官認為,由上述證據顯見是小忠主動追求小三,難以證明小圓家人有慫恿促成婚外情,判家人免賠。而,小圓明知小忠是人夫,仍然發生超友誼的親暱互動,使元配精神遭打擊,但證據顯示侵權行為僅為曖昧情愫,考量經濟狀況等因素,判小三賠償元配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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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11/12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