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輾上下身分離!駕駛獲緩刑卻酒駕 求情:需養父母

編輯 廖子盼 報導

2020/10/10 18:14
(圖/TVBS資料畫面)
高雄市大社區一名周姓聯結車駕駛,2018年在三民路右轉三中路時,當場輾過一名騎乘腳踏車的14歲少女還拖行2公尺左右,導致對方上下半身幾乎分離,明顯死亡,事後周男與少女家屬達成和解,法官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豈料,隔年周男被警方逮到酒駕,遭撤銷緩刑,周男不服提起抗告,稱家裡還有老父跟老母要照顧,法官認為其欠缺法治觀念,最終駁回抗告。

判決書指出,2018年7月30日19時左右,周男駕駛聯結車準備回公司途中,行經三民路與三中路口時打算右轉,由於未禮讓直行車先行,當場與騎乘腳踏車的14歲少女發生碰撞,導致少女遭輾壓胸腹部當場死亡。
 


全案經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審酌周男向前來員警主動坦承其為肇事者,符合自首之要件,不過沒有與少女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周男有期徒刑11個月;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周男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改判有期徒刑10個月,給予緩刑3年,2019年10月15日判決確定。

豈料周男2019年12月8日酒駕上路,警方攔檢酒測發現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5毫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同時也撤銷緩刑。周男不服提起抗告,稱自己家境清寒,81歲父親患有癌症及老人痴呆症、78歲母親行動不便,需依賴他扶養照顧,自己犯的罪與緩刑宣告的罪名不同,再加上為2個月輕罪,請求法院撤銷原裁定,不過法官認為周男欠缺法治觀念,因此駁回抗告且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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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10/10 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