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討債,怎變成大打出手!台北市萬華龍山寺商圈,傳出打架事件,警方獲報到場,發現兩名騎士,正在推擠拉扯,拿安全帽互K,趕緊攔阻,但檢查兩人身上沒受傷,也不願意提告,加上現場沒有聚眾,不符合社維法辦要件,但一開始民眾報案說,是行車糾紛,事後才知道,原來是討債!
兩名騎士站在龍山寺商圈,比手畫腳越吵越兇,下一秒,一人先動手揮拳,對方也推擠反擊,雙方爆發激烈拉扯,扭打成一團。
警方一聽到爭吵聲,立刻衝上前攔阻,把兩人支開,就怕衝突越演越烈。
只是前一刻,他們早在這相約談判,還拿安全帽互K頭部。
附近民眾:「拿安全帽,在敲另外一個人的頭部,有聽到聲音,蠻大聲的,後來覺得另外一個,一直被打,就打電話報警。」
記者張心:「兩輛機車,就是在萬華的艋舺大道發生碰撞,而兩名騎士還在這裡大小聲,附近民眾一度以為是行車糾紛,沒想到竟是討債。」
原來29歲柳姓男子跟29歲郭姓友人,先前有千元的債務糾紛,當時兩人騎車巧遇,柳姓債主趕緊上前討債,對方卻說沒錢還,雙方就此大打出手,幸好4名警力及時攔阻。
但打架現場,監視器沒錄到,兩人身上也沒受傷痕跡,更不提告傷害,難道不用社維法辦嗎?
律師陳德弘:「現場情形只有兩個人,而且兩個人,可能是單純的民事糾紛來做紛擾,也不會造成圍觀民眾,對於兩個人打架,有任何的危險的心理的話,其實是不用帶回派出所。」
律師表示,要符合社維法,警方得依幾個要件判定,鬥毆情節輕重,兩方受傷程度,聚眾打架人數,及圍觀群眾心理,這回兩人正要開打,警察就阻止衝突,加上債務屬於民事糾紛,只有抄登資料就放人,恐怕下回就沒這麼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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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聲喊叫以引起附近路人注意,除了可以協助報警外,日後也可出庭作證。
◎現場錄音:如果有機會,可以將現場施暴過程錄音存證,將有助於法庭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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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09/03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