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自首要件!華山分屍案 嫌二審逃死刑

記者 簡育琦 / 攝影 柳中屏 李學維 報導

2020/04/07 12:26

兩年前犯下華山分屍命案的陳伯謙,一審判處死刑,二審今天宣判,改判無期徒刑,家屬聽到太失望,認為結果不符合社會期待。高等法院表示,因為嫌犯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因此改判無期徒刑,家屬氣憤表示會繼續上訴。

 

犯下震驚社會的華山分屍案,嫌犯陳伯謙一審判死刑,案件上訴高等法院,歷經半年多審理,陳伯謙改判無期徒刑,死者家屬難以接受。

死者父親高先生:「非常失望,心情非常沉痛,還沒辦法平息,這種變態殺人魔,手段這麼凶殘,泯滅人性,改判無期徒刑,沒辦法符合社會期待,對家屬也是非常大的傷害。」


兩年前陳伯謙在華山草原搭建野居草堂推廣傳統弓道,卻趁機性侵高姓女學員還殺人分屍,案發後他非但沒有悔意,還推卸責任給一名叫Eric的男子,警方依照他畫的嫌犯肖像找到一名陳姓男子出庭,但對方根本不認識陳伯謙,家屬痛斥他說謊,根本是惡魔,一審陳伯謙被依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殺人卻改判無期徒刑,他偷走死者的錢,竊盜罪判8個月,遺棄屍體罪則判刑4年2個月。
 


高等法院法官連育群:「被告所為犯行,行為極端惡劣,泯滅人性,本應量處極刑,與社會永久隔離,惟因被告此部分所為,符合自首減輕其刑要件。」


被告律師主張嫌犯在警方逮捕前坦承殺人,符合自首要件,民事訴訟部分家屬求償1500萬,希望用在社會公益,但嫌犯疑似脫產變賣名下土地,戶頭也沒有存款。

死者家屬高先生:「我也不屑他的賠償跟歉意,我們是要他永久和社會隔絕。」

疑似害怕被判死刑,陳伯謙事先表示不願出庭聽判,判決結果讓家屬痛心,也不滿陳伯謙當時明明不具申請資格,北市府卻出租場地,沒有盡到管理責任,接下來也要對市府提告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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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04/07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