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TVBS
2003年初潛逃中國的槍擊要犯黃建偉,近日因發展黑社會組織、綁架等多罪,遭中國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且限制減刑。
珠海中院通報,同案還有5名被告被判處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年7個月不等,並稱本案是近年來廣東首宗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案件。
珠海中院官網通報,2019年12月31日,珠海中院對被告黃建偉等6人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以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判處以上刑罰。
綜合媒體報導,57歲綽號「矮仔」的黃建偉,是桃園「小南門幫」幫主。2002年在桃園犯下多起殺人、槍擊案,2003年交保後潛逃中國消聲匿跡多年,曾被列為台灣十大槍擊要犯通緝名單之首。2018年6月,他因為綁架勒索一名台商在珠海落網。
通報稱,2008年起,為招攬非法追債業務,黃建偉在廣東東莞市台商圈中宣稱自己是台灣「小南門幫」頭目,先後拉攏其餘被告人加入該組織,採用暴力威脅、恐嚇等方式強行索取債務,攫取暴利。
通報指出,該組織在中山、東莞、珠海市等地多次實施綁架、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動,並致一人死亡,極大地破壞了當地的營商環境和社會秩序,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認為,黃建偉作為境外黑社會組織人員,入境發展組織成員,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並殺害他人、為索取債務非法拘禁他人,其行為分別構成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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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01/02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