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非當事人。圖/TVBS
台南歐姓3兄妹因爸爸40多年來對其不聞不問,如今雖腦中風但另有名同父異母的兒子照顧,因而提告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最近法院判決出爐。
判決書指出,歐父自3兄妹年幼至今40多年來,對家人不聞不問,未盡扶養之責,他們的生活費、教育費都由母親一肩扛起。3兄妹自國中畢業後,也找工作、半工半讀等,幫忙母親分擔經濟重擔。
如今,歐父因膀胱無力,需要包尿布生活,且腦中風導致肢體無力,智力也出現退化情形,甚至想大小便都無法清楚表達。歐父目前月領3628元老人年金,加上子女們支付的照護費用,每月約有1萬元可供花用。不過,3兄妹現已各自成家,都有孩子要養,且要分攤媽媽生活費,真的無力支付歐父開銷,因而決定提告請求免除扶養義務。
經查發現,歐父婚後在市場上午賣鴨肉維生,下午則跑去下棋或舞廳跳舞,妻兒無從得知他何時會返家,一家人未曾出遊或外出用餐,後來漸漸開始欠債,於是決定自己養鴨,豈料卻與當時才17歲的女員工外遇,隔年誕下1名男嬰,就搬至台南,再未與家人聯繫。
法官認為,歐父雖然如今生病且失智,確實須家人照料,不過,現階段他身邊已有當年與女員工所生的兒子照顧,考量其未對3兄妹盡到照顧及扶養義務,挨告後未曾提出任何正當事由反駁,足以認定歐父確實在沒有正當理由的狀況下未盡扶養義務,最後裁定准許3兄妹訴求,判決免除對父親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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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10/31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