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打烊或沒開!加盟店挨罰5.5萬 斥不公

2019/09/21 19:12

台北市中山區一間連鎖早午餐加盟店,張姓加盟主的妻子產後坐月子,加上員工離職,因此人力吃緊,有幾天提早打烊或是乾脆沒營業,總公司認為這樣違反規定,光是9月就揪出有11天不正常,開出5萬5千元罰單,但是加盟主認為光用消費明細來判定,實在不公平,而且沒營業另有原因,雙方因此槓上,偏偏總公司20日當天,派區經理到店裡時,車子又違停大門口,雙方又因此爆發口角!

 

早午餐業者開門做生意,這時有輛白色轎車停在前方,員工拿起手機,但這個動作也讓車內的人,誤會他想蒐證違規,下車理論時,員工才認出是總公司的區經理,雙方比手劃腳一番,但區經理登門其實別有用意,對於這家加盟店,日前沒有依照規定時間開店,無故休假或是提早打烊,祭出罰款!

張姓加盟主:「因為我老婆懷孕坐月子了,這段期間剛好遇到員工懷孕離職了,那店裡的人手真的不夠,你要是沒營業或是提早打烊的話,都要提早跟總公司回報,不然就是一天罰5千。」


總公司給的罰單,上頭寫下9月份「該分店一共有11天,沒有符合營業時間,開罰5萬5千元」,但加盟店店長也拿出上班紀錄表反駁說,周一公休周二到周五,早上6點到下午1點半,周末則是到下午2點,坦承3日、14日沒有營業,但其他天有的只差半個小時,就要被罰5千元痛批不合理。
 


記者吳筱凡:「打烊前的最後一個小時,總公司竟然是用這樣的消費明細單,上面的時間來當作參考,只要遇到空檔時間就會懷疑店家,是不是提早打烊。」


張姓加盟主:「11點過後可能我沒客人,那他營業額就是抓我沒有業績,那他(總公司)就認定說我這天少營業2個小時,認定說今天是提早打烊。」

總公司解釋,不管是加盟或是直營店都有這樣的規定,在當初簽合約時都有提到,認為就算是加盟店也該顧到品牌形象,遵守營業時間,只差30分鐘開罰5千元,有律師說恐怕不符合比例原則,截稿前尚未取得總公司回覆有創業跟維持商譽的規則,加盟店店長也剛好有苦衷,並非故意不賺錢,或許各退一步才不會吵得太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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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9/21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