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即使沒有直接碰撞,但如果沒停下查看,還是可能吃上刑責!新北市1名羅姓機車騎士,23日傍晚,行經汐止新台五路時,旁邊一輛汽車突然往右切換車道,騎士疑似受到驚嚇,自摔路邊,汽車駕駛當時沒停車直接離開,警方找到駕駛,他說不知道有人摔車,但過去類似案件,曾有人因此吃上肇逃罪名。
一個煞車聲,接著騎士連人帶車,噴飛10多公尺,整個側身摩擦柏油路面,頭還撞上人行道,有路人反應很快,嚇得趕快跳開,就怕遭到波及,騎士痛的爬不起來,眼睜睜看著肇事車輛,逃離現場。
羅姓騎士:「那他也他想要往右切,那他往右切的話,非常緊急的直接往右切,看樣子是沒有注意到,有車子在他右邊啦。」
23日傍晚5點多,羅姓騎士下班行經汐止新台五路時,原本騎在慢車道,只是左方的這輛白色轎車,突然往右切換車道,當時雙方僅隔了約1公尺的距離,害得羅姓騎士一時太緊張,於是失控自摔,手臂、四肢關節處,身體右半邊滿身傷。
羅姓騎士:「手臂嘛然後右肩膀,跌到膝蓋這裡右腳踝。」
但最氣的是,肇事駕駛第一時間,不僅沒停車查看,還直接開走,事隔5小時後,駕駛到案供稱不知情,但由於後方行車紀錄器拍下,騎士跌倒前白色轎車疑似要閃避前車,才會釀禍。
汐止分局交通組巡官廖威淳:「超越前方的1台機車,向右做一個閃避超車的動作,導致他右後方的羅男駕駛的機車,就是摔倒這樣。」
依照道交條例,肇事逃逸最重可罰9千元,並吊銷駕照3年,雖然沒有直接碰撞關係,但疑似因為變換車道,害得騎士自摔,駕駛還是得要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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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7/26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