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非當事人。圖/TVBS
台北市胡姓男子常被友人揶揄和女兒不像,心存懷疑的他決定驗DNA,將婦女體檢送往超微基因偵測科技股份公司檢驗,結果卻是非親子關係,胡男因此怒對妻子提離婚並求償,不過之後再到台大檢驗,卻又逆轉為親子關係,讓胡男認為超微檢驗有誤,導致家庭失和,提告求償60萬;新北地院審理,認為各地檢驗方式不同,檢驗結果也會不同,因此判胡男敗訴。
胡男和楊女婚後育有一女,卻常常被朋友揶揄父女倆不像,久而久之胡男心存懷疑,女兒可能是妻子婚前與其他男友的種,於是2017年5月初到花8000元與25歲女兒到東林醫事檢驗所抽血,再把檢體送到超微基因偵測科技股份公司,結果顯示女兒並非他親生。
胡男深感背叛,向妻提出離婚並求償,不過楊女委屈表示女兒就是胡男的,質疑超微檢驗有問題,要求重新檢驗;於是2017年月初,父女再到台大醫院抽血檢驗,結果顯示雙方親生機率為99.9%。
胡男將結果到訴東林,超微也決定免費幫胡男父女再檢驗一次,但結果還是顯示胡男與女兒無任何親子關係;新北地院再將此案送交法務部調查局進行DNA鑑識,結果顯示生機率為99.9%,胡男認為超微兩次檢驗有過失,造成家庭失和,因此提出民事賠償60萬。
新北地院審理認為,雖然超微兩次鑑定結果與台大醫院、調查局不同,但三方鑑定方式不同,且鑑定簽約書有告知不具法律效力、僅供參考,若有疑慮應另找證據佐證,因此難認超微是否有疏失、過失,判胡男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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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5/07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