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醫院砍人輕判一年 被害同事:無法接受

記者 顧守昌 / 攝影 陳祐元 報導

2019/03/26 19:12

去年九月發生的成大醫院體外循環師砍人案,日前一審判決出爐,法官認為被告林光宇行兇時並非要致人於死,而且犯後態度良好,一審判決一年有期徒刑,不過這樣的結果,讓同事陳姓被害人無法接受,她透過律師發表親筆聲明,反控林光宇上班看韓劇,做事情擺爛,案發後到現在都沒有親口或親筆道歉,批評判決不公平。

 

(3/13)被告林光宇:「感謝法官能夠明察秋毫,也能夠體諒我的,遭到職場霸凌的困難處境。」

揮刀砍傷成大醫院同事,體外循環師林光宇兩個禮拜前,聽到一審宣判一年徒刑,他鬆了一口氣,但是這樣的結果,被害人無法接受。


一直保持沉默的陳姓女被害人,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裡面提到自己錯了,對於一審判決感到失望,林光宇明明是殺人,法官卻改判傷害罪,輕判一年徒刑,如此按照法官邏輯,沒有一刀斃命,是否就不是殺人故意?行兇後喊被害人受傷,就能免於被認定有殺人意圖,而且林光宇上班看韓劇、打電動,急救時找不到人又不接電話,行為根本是「擺爛」,犯後又多次在鏡頭前說要道歉,但卻從來沒有親口或親筆和她說對不起。洋洋灑灑兩千多字,聲明最後也留下親筆簽名。
 


(2018/9/29)記者:「為什麼要殺陳彩鳳?有理由嗎?」

林光宇去年九月,在成大醫院持蝴蝶刀刺傷同事,檢方原本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審判過程,林光宇主張遭到職場霸凌,才會忍無可忍做出強烈回擊,一審法官認為,當下他行兇時力道有所節制,犯案後又自首,符合減刑條件,因此改為傷害罪,判有期徒刑一年。


(2018/10/5)被告林光宇:「希望傷者趕快平安好起來,我對不起大家。」

林光宇夫妻在鏡頭前認錯,只是鏡頭後的陳姓被害人始終等不到對方親口或親筆道歉,這半年期間,也因為肌腱被砍傷,每天到醫院復健,無法回到工作崗位,官司還要繼續上訴,身心俱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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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3/26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