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人夫的種…小三辯「前男友的」 櫃姐妻曝婆媽對話打臉

編輯 林保宏 報導

2019/02/24 08:31
小三懷了人夫的種流產,事後卻辯稱是前男友的,元配怒提告。(示意圖/TVBS)

高雄市一名蘇姓女子和公司已婚吳姓男同事發生婚外情,甚至還有了對方的孩子;吳妻得知憤而提告通姦並求償50萬,想藉此逼丈夫處理和小三之間的問題。事後蘇女進行人工流產,但她和吳男卻在案件審理期間否認姦情,還辯稱孩子是前男友的。但吳妻也提出婆婆和小三母親的居中協調對話紀錄,2名長輩充當「和事佬」的證據,最後吳男坦承姦情,法官認定有通姦懷孕的事實,判決2人須賠償吳妻25萬元。

檢警調查,吳男和蘇女是一間工程公司的同事,2人在2016年底和2017年初先後發生關係,事後不到1個月,女方發現自己懷孕了。這時在百貨公司擔任櫃姐的元配得知丈夫外遇,對方還懷孕了,要求丈夫得立刻解決。

 


吳男和蘇女擔心挨告,事發後第一時間,就到診所進行人工流產。不料在法院審理期間,2人雙雙否認姦情,吳男甚至還辯稱,「當時因妻子精神狀況不穩,為避免妻子情緒失控,我才任由妻子和岳母謾罵,並非有外遇。」蘇女則稱孩子是前男友的,因為對方始亂終棄,才會請吳男在人工流產手術時簽名。

對此吳妻也提出證據反擊,出示當時家中長輩和蘇女母親的LINE對話紀錄,其中蘇母要求吳男,「做明確的決定,如果沒辦法照我所說,就不要把小孩生下來,拜託你了!你的決定牽動我女兒往後的人生。」

此外在法庭上的攻防,吳妻更展現犀利態度,讓丈夫不打自招;最後法官審酌認定,吳妻無法接受丈夫外遇的事實,儘管情緒有些不滿,但言語的脈絡清晰,並無胡言亂語的情事;加上蘇女稱說孩子是前男友的,要求傳喚對方當證人,蘇女卻說不想見到對方,也沒聯絡方式,因此認定她是「幽靈抗辯」,判決吳妻勝訴,吳男和蘇女須賠償對方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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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2/24 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