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糾紛吵架,如果雙方不提告,連警方都沒轍!新北市永和,一名地方頭痛人物,4日晚間,突然在自家門口揮舞西瓜刀,鄰居聽見聲音嚇得報警,員警到場不斷安撫情緒,最後才說服他放下刀,但類似這樣的行為或是打架糾紛,如果沒有提告,常常不了了之,除非危害他人安全,才有可能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但繳完錢,這些人又會恢復自由。
男子站在門口,情緒激動,手裡揮舞西瓜刀,模樣看來嚇人!身旁人員企圖安撫男子情緒,連連道歉,擺低姿態,希望男子能鬆開手,放下西瓜刀,員警獲報後,也趕到現場,擠在頂樓小小空間,好言相勸,慢慢分散他的注意力。
周旋了好久,終於這名男子肯好好配合,到醫院檢查,事情發生在4日晚上9點多,新北市一棟民宅頂樓,當時男子喊得好大聲,手上還揮舞刀械,附近鄰居見狀連忙報警。
看那把西瓜刀相當銳利,長約20公分,萬一劃傷員警該怎麼辦,經過追查,除了鄰居報案,這名男子也自己通知警方,說想要看醫生,卻過程中突然拿出這把刀,嚇壞大家,原來他是這裡的頭痛鄰居。根據統計,類似這樣,拿刀、或是打架,就算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以9月份來說,新北市的簡易庭裁定,板橋有39件、三重11件,新店也有5件,一個月就有55件個案。
記者葉怡君:「男子揮舞西瓜刀,還驚動警方到場處理,不過像這樣的行為,除非危害到他人安全,才有可能涉及恐嚇罪,否則最後一般都只能,依社維法移送法辦。」
許多吵架糾紛案,如果第一時間警方到場處理,沒有提告也沒有危險物品,幾乎無法可辦,若真的干擾他人,有傷害行為,則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或恐嚇罪送辦,但部分嫌犯裁罰後,又恢復自由身,在路上趴趴走,似乎無法嚇阻,法令是否太輕,民眾最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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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10/08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