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控訴,去年他在台北市文化局底下的文化基金會工作時,曾被派到國外出差10天,加上原本在台灣的上班時間,等於連上15天班,中間都沒有任何休假,而且出差期間的六日,基金會都沒有給補休或是加班費,只有出差津貼,對此北市文化基金會表示,會依照現行法規改進。
雙手環胸站在展覽背板前,林先生不久前,在北市文化局底下的文化基金會工作,去年底還被派到泰國出差舉辦展覽!但辛苦工作,卻沒得到應有權益。
北市文基會前員工林先生很無奈的說「其實每個人都這樣子,這是我他能理解的部分,就是法律以及勞基法的項目,但問題卻一直存在。」林先生拿出在文化基金會的班表,他從去年11月底連上5天正常班後,12月2日起,無縫接軌出差10天,完全沒休假,就這樣連上15天的班,更讓他不滿的是,人在國外連假日也得工作,但是班表上只要碰到六日,出勤時數居然變成0,也就是算他休假。
北市文基會前員工林先生說,出差回來隔天我就請病假了,如果我沒有請病假的話,其實會變成連上19天。不只如此,林先生還說,他回國後才發現,出差10天內的4個六日,基金會都沒有給他補休或加班費,只有出差津貼作為補助。
北市文化基金會黃總監對此表示,近期因為勞動法規翻修的比較頻繁,許多的措施還在調整適應中,未來會依照勞動法規的原則去落實。基金會強調,只給出差津貼的規範,當初有通過勞動局核可,會再依法改進,而上級機關文化局回應將通盤檢討,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
而北市勞動局表示,案子正在跑行政程序,不便多做回應,不過依照現行法規,差勤津貼不得視為加班費使用,如果違規屬實,有可能會開罰2到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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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2/05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