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TVBS資料畫面,非當事人
網路購物越來越便利,不少網友都會選擇到超商取貨,但因為有人冒名盜領的事件層出不窮,因此超商也祭出領貨必須看證件的規定,避免相關案件再度發生。日前卻有一名網友因訂了來自大陸的包裹,卻因為對方使用簡體字寫收件人姓名,讓店員表示名字和收貨人不一樣,堅持不給取貨!
一名網友日前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po文表示,自己日前到超商取貨時,提供手機後三碼也出示相關證件給店員後,但對方卻表示「身分證名字不一樣不能領」,並說因為包裹從大陸來的,上頭收件人的姓氏是簡體字的「刘」,與他身分證上繁體字的「劉」不同,所以不能讓他領貨。
而劉先生傻眼表示,身分證字號和貨物報關資料一樣就是本人了,而且自己可以提供取貨簡訊,也有購物付費憑證讓店員查詢,但對方依舊堅持不給取貨,雙方就這樣僵持了一個多小時,還驚動員警察及分區經理,但店員仍舊堅持己見,不能領就是不能領,直到超商總公司來電表示「此包裹以特案處理」後,店員才願意放行。
不少網友看了後也傻眼直呼「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要懂得變通吧!」、「有簡體字就不能領的規定嗎?傻眼耶」、「難到我訂單用華康少女體打字,身分證用新細明體,就不能領嗎?」,但也有人持相反意見,認為就是有太多盜領的案件發生,才會有今天這種情況,因此謹慎一點也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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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8/15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