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車禍不管有沒有受傷,後續談賠償,可非常耗費心力!桃園一名Uber司機,日前遭後方車輛追撞,他不只提出車損賠償,還有其他損失,像是無法開車沒有收入,不過只要沒有單據,保險公司可不接受,必須要提出像是所得證明,保險公司才能接受。
圖/TVBS
高速公路前方塞車,駕駛減速慢行,後方車輛似乎沒有注意,來不及剎車一頭撞上,一撞再撞三輛車擠成一團。
當事車主:「我現在現場先跟你說,我除了車損之外,車上還有一些東西損壞,包含我的手機,這是剛剛撞擊之後,手機噴掉造成的。」
需要賠償的當然不只車損,任何因為車禍損壞的東西,都要逐一來算清楚。
最前面的車主是一名uber司機,愛車凹一大塊這可以修,肉眼可見的問題解決了,那背後隱藏的損失,要怎麼算?
當事車主:「幾年後賣車就發現是事故車,可能原本可以賣30萬,結果車行只願意20萬收,就是因為以前出過事故嘛,那事故當下又沒有跟對方求償。」
儘管愛車煥然一新,二手車價還是可能因此崩跌,想避免未來求償無門,車主提出車損鑑價。
當事車主:「經過協會的報告書,它是一個公正第三方的單位,對方的保險公司是有承認這一塊。」
就像車輛維修的估價單,這一撞車價影響多少,馬上幫你算出來,但受害車主的損失可不只這樣。
想追討營業損失就需要所得證明,受傷的醫藥費明細也要好好保存,歷經車禍車主內心難免飽受驚嚇,這部分的精神損失還需要醫生診斷,光是跑這些地方就要花費大量時間。
對於保險公司來說,有憑有據當然就願意賠償,只是金額還需要協商,受害者為了自身權益,幾個月下來到處奔波,既勞力又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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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5/16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