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國保」的國民年金,2007年開辦到現在已經15年,對很多人來說還很陌生,因為只要沒有工作「待業者」、或不在台工作者,都會自動被列入納保對象。但很多人不知道要繳,直到收到催繳通知才知道自己欠費,配偶還因此要被罰錢。對此勞保局表示,符合低收、外配、年所得低於50萬者,提出申請便可免除裁罰。
每年隨機對200名國保欠費者及配偶,分階段發出催繳通知,未在期限內繳清會吃上3千到1萬5罰單,但外配中低收身障放寬,罰鍰作為被保險人給付用途,根據統計去年保險人約285萬多人,沒按期繳款約6成,扣掉「國保」10年補繳寬限,仍有4成沒繳齊。
在菲律賓工作台人熊熊:「疫情的關係也都沒有回到台灣,這繳費的話也就卡在那邊了,後來很像也有點遺忘他(繳費)。」
三年沒在台工作的熊熊,沒公司保勞保依規定就要付國民年金,不時會收到政府繳款通知,有時候想起來就繳忘了就算了,很消極是因為他覺得這錢繳出去沒幫助。
在菲律賓工作台人熊熊:「通貨膨脹現在那麼嚴重,說不定那時候,隨便一碗麵就要200塊了,這樣(老了)領個兩萬塊好像沒什麼幫助。」
認為現在給的錢,不如老了拿回來的多,俗稱「國保」的「國民年金」2007年開辦到現在已經15年,但很多人還是很陌生,簡單說就是「有工作保勞保,沒工作保國保」,年滿25歲沒工作者,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或軍保期間,就會自動被納入,一旦離職、失業,勞保被退保,沒多久就會收到政府通知,也因此被戲稱是「失業懲罰金」。
國民年金欠款2年者王先生:「覺得說這些東西以後都會破產,(加上)有一部分人是沒有工作,如果沒工作強制一定要繳這國民年金,可能對這些人也是負擔。」
同樣覺得是「強制收費」,這位王先生曾有2年半時間在大陸工作,回台後也被國家追過債,但擺爛不繳小心配偶被開罰。
沒繳欠款配偶有連帶繳納義務,被罰3千讓林先生好氣好氣,說配偶年所得也在50萬以下,痛批跟本是壓倒人的最後一根稻草。
勞保局國民年金組組長孫傳忠:「提出相關的證明(年所得未滿50萬),就不會做後續裁罰,沒有按照期間繳納,我們不會去做強制催收,而是給他10年補繳期規定。」
每年隨機對200名國保欠費者及配偶,分階段發出催繳通知,未在期限內繳清會吃上3千到1萬5罰單,但外配中低收身障放寬,罰鍰作為被保險人給付用途,根據統計去年保險人約285萬多人,沒按期繳款約6成,扣掉「國保」10年補繳寬限,仍有4成沒繳齊。
勞保局國民年金組組長孫傳忠:「月投保金額會隨,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去做調整。」
繳出去的國民年金,不會因通膨影響給付金額,要不要繳國民年金不強制,只是欠費不補繳之後領到的錢也會跟著變少,若有正當理由卻還收到裁罰通知可申訴,別丟了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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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3/07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