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回到家還在用LINE或E-MAIL工作的經驗呢?數位科技大舉入侵勞工的下班時間,雇主可隨時、隨地透過通訊軟體交辦工作,迫使勞工一直處於「待命」狀態,身心俱疲。尤其疫情爆發以來,遠距工作又讓上下班時間界線更模糊了。勞基法有沒有辦法保障到勞工呢?勞團倡議,應比照部分歐洲國家,在法令導入「離線權」,下班後可以安心遠離老闆跟工作。
記者王暐婷:「下班回到家原本想休息一下,跟家裡的貓玩一玩,但沒想到又收到訊息了,得加班個一兩小時左右,但下班之後的加班費,你有請領到嗎?如果沒有的話,雇主可以被罰兩萬到一百萬元。」
勞基法第24條規定,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應給付延長工作的「加班費」,打卡有紀錄還好算,但下班的LINE、或通話,怎麼計算。
律師林明侖:「勞工如果你真的接到這樣類似的訊息,第一個要做的是,要跟公司或跟主管確認說,這個意思是要我現在立即就提供這個勞務嗎?那如果是的話,那我預估那我進行這個動作,大概會花多少的時間,那我也會依法來申請這個加班費。」
現實狀況中,還真的有人曾向新北市勞工局申訴,休假期間常在用LINE工作,但雇主卻主張,工作內容每月僅通知其他勞工,每月只耗時30到40分鐘。但實際上,對話內容卻多次超過半小時,與雇主主張不符,因此後勞資爭議仲裁委員會判定,以勞工月薪2萬5200元計算,每分鐘薪資為1.75元,判定資方應給付勞方2598元加班費。這樣的例子還是少數,多數人像Cindy,下班後用LINE工作,也沒加班費。
前醫美工作者Cindy:「上班要服務客人,然後下班要做售後服務,所以本身在下班時間,如果有LINE的部分,我們有員工就是,每個人都會配一支手機,那每個人就是跟客人都會做聯繫的部分,術後關心要好幾天,對對對,所以本身就是會照三餐,就是要關心他這樣。」
下班還得關心客人,每天至少一、兩小時,薪水與工時不成正比,受不了終於離職,遇到"隱形加班"的台灣人真的不少。根據人力銀行統計,上班族的每週平均加班時數高達11.4小時,更有許多人在家加班,每週平均有9.7小時的「隱形工時」。尤其,現在遠距工作盛行,表面上,僱主省下空間成本,員工開心省下的通勤時間。但,遠距工作卻也使生活與工作的界線變得模糊。2020年新北金山區公所小編猝死,調查發現過世前1個月的加班時數超過100小時,連吃飯都在加班,勞保局最終雖認定是過勞,卻也沒喚醒政府重視。
人力銀行媒體中心總經理何啟聖:「超過五成的這個受薪階級,他們都有遭受到所謂的隱形工時的委屈,因為他如果去告發老闆的話,我相信他可能自己也要面臨,轉職這樣的一個辛苦的過程。確實能夠開罰嗎?這可能也要看,執行面的實際的這個情況而定吧。」
目前在國外,勞權意識更進一步。法國則是早在2017,就有「離線權」,員工下班後可以不用管主管發的訊息。義大利快速跟進,今年11月,葡萄牙更通過新法令,禁止企業主在下班後打電話給員工,違法就可能吃上超過9000歐元,大約台幣28萬的罰單,台灣呢?得找工會幫忙。
律師林明侖:「其實工會力量其實滿大的,那也有這些相關的權利義務,來替勞工做爭取。那其實就是把這個制度建立起來,如果真的不行,或者說,我們公司是比較小規模公司,勞工人數比較少,那可能沒辦法,直接去跟老闆來做爭取的話,那其實在依法,就是我們剛剛講的,你就是走那個勞工局的申訴,跟這個爭議調解那一塊。」
隨著職業類型多元、科技通訊發達,勞動部應該回頭檢視,指導原則有沒有跟上現在的勞動環境,「勞工離線權」的制定得快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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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12/24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