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控訴,一樓住家天花板不斷漏水,懷疑是二樓住戶未依規申請公寓改隔間套房,也沒做好管線處理才導致漏水,對此遭控房東回應,會查明漏水原因,先前有提出修繕,但遭一樓住戶拒絕,套房隔間是在97年前就改,建管處則說明,99年後北市公寓改建套房,才需提出申請,並取得樓下住戶同意,會派人到場查看,至於漏水原因待調查。
整個大廳地板堆滿水桶,還有水不斷落下,房內宛如唱交響樂般,滴答響不停,往上一看更驚人,天花板佈滿水痕油漆脫落,到晚上時情況更慘。
一樓住戶魏小姐:「在家都是要撐傘,因為避免汙水,從我的頭頂或是身上滴過,所以我可能要跨過這區域。」
在家裡竟還要撐傘,魏小姐說每當二樓住戶開始用水,浴室的水就會漏到一樓,懷疑是二樓屋主,把公寓改成隔間套房,卻沒做好浴室管線處理。
一樓住戶魏小姐:「二樓他們可以改建,他們可以去收租,可以去租給他的租客,但至少要不影響,我一樓的情況。」
魏小姐控訴,漏水狀況從105年開始發生,當時有和樓上屋主反映,對方也承諾修繕,魏小姐要求整片天花板都得修復,但對方只願意修有漏水區塊,雙方因而談判破局。
期間有持續漏水但不嚴重,直到這個月11日,家裡又開始下小雨,因此再引發糾紛。
一樓住戶魏小姐:「(二樓)他是看我,漏水漏哪裡,就只幫我油漆到哪裡,但我的認知是,我請你幫我恢復原狀,至少你讓我一個空間裡面,頂漆要是一樣的。」
對此遭指控的房東回應,先前漏水有答應,要幫魏小姐修復但遭拒絕,多次約好施工都被趕出,才導致天花板現況,會先查明到底是,廁所還是公共管線出狀況導致漏水,進一步處理,至於套房隔間,房東說早在97年,跟前手透過房仲買下屋子時,就已經是隔間套房,根據北市府都發局規定,99年起公寓改多間套房,才需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並且取得直下層屋主同意。
北市府建管處主任秘書洪德豪:「建管處在之前,都沒接獲案子通報紀錄,目前沒有資料,我們會派人到現場查看。」
北市建管處說明,法律不溯及既往,因此要是確認是99年前,就改建多間套房,就不違反規定,但若是違規,就必須拆除恢原狀,否則處罰6至30萬罰鍰,直到改善為止。
到底這間房為何會漏水,哪個環節出了錯,雙方各執一詞,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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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4/14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