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一間連鎖眼鏡行,遭檢舉非法驗光,不僅沒有依法設立驗光所,讓驗光人員被迫非法執業,甚至無證照的人也替民眾驗光,新北衛生局稽查,發現一位無證照的人員驗光,開罰三萬元,而業者已經在4月完成申請驗光所,衛生局將持續追縱。
民眾眼睛靠近機器,工作人員操控替他驗光,記錄民眾的檢查結果,場景是在新莊的連鎖眼鏡行內,看似正常但其實根本沒有設立驗光所,等於是違法驗光。
新北市驗光師公會理事長黃群宸:「(遭檢舉眼鏡行)有驗光師沒辦法,依法執業登記,那裡面也有收容,不具(執照的)驗光師人員,(不正確驗光)嚴重的話,可能會衍伸相關的眼睛疾病,因為畢竟你會長時間配戴,一個不正確的度數。」
新北市驗光師公會接獲檢舉,業者不僅讓驗光人員,被迫非法執業外,甚至無證照的人替民眾驗光。
事實上2016年1月6日以前,沒有規定眼鏡行,必須申請驗光所,但新法規通過後,沒有驗光所的眼鏡行,就只能賣眼鏡,擅自替民眾驗光就是違法,可以罰3到15萬。
衛生局:「該吳姓人員,並沒有具備驗光人員資格,所以我們也在3/25,依違反驗光人員法第43條,裁處他3萬元。」
業者4月已經完成驗光所申請,衛生局將持續追蹤,不過公會調查至少還有20家眼鏡行,都有類似狀況,民眾有驗光配鏡需要,可以看眼鏡行,有沒有驗光所的執照,驗光師的證照,也需要有衛福部的認證。
新北市驗光師公會理事長黃群宸:「6歲以下的,原則上都必須要由眼科醫師,去做一個檢查,如果是6歲以上15歲以下,他如果不是第一次,驗光配鏡檢查的話,原則上就是驗光人員,要接受醫師指導(執行)。」
至於15歲以上的民眾,其實配眼鏡驗光,只要眼鏡行有符合標準的驗光所,提供基本設備和人員,或是在眼科診所驗光都OK,民眾到眼鏡行多詢問要求看證照,給自己多點保障,不要驗光檢查卻反而更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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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4/14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