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月收沒10萬」別嫁?離婚女苦勸:變免費傭人

2020/11/29 15:05
離婚人妻提出若老公「月收無10萬元」千萬別相信愛情。(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經濟能力及相處摩擦容易引起夫妻間的感情決裂,一名離婚女子抱怨自己嫁人後不被婆家珍惜,變相成為一名傭人,不僅下班後必須包辦家事,連假日想出遊放鬆、購物都被阻止,她以過來人身分沉痛呼籲「男生月收入若無10萬以上,千萬不要盲目選擇愛情」,此番話引起兩派網友爭論。

離婚女子在「靠北婚姻2.0」貼文,開頭便警告「挑選未來另一半要慎重考慮,寧可守身如玉也不放低標準隨便嫁人」,她認為嫁老公必須優先考慮對方月收入,「至少要10萬元以上及對老婆慷慨,願意把薪水給老婆管為優先,之後才評估個性及家庭環境」,另外結婚後必須買房搬出去住,「千萬不要跟公婆住,因為一定會被凹做各種事,他們會認為這是應該的」。

 



原PO解釋,當初她為愛犧牲奉獻給婆家,卻不被大家珍惜,不僅下班回家全身疲憊仍須準備三餐及家事,假日想出遊、睡到飽,或是刷自己的卡購物都被一一阻止,「要求你盡心盡力做家事但卻不能花一毛錢在自己身上」,婆婆更要求「老公衣服放在老婆衣服上」,象徵老公至上,結婚「丟扇儀式」代表丟掉脾氣出嫁,讓原PO十分不滿,最終決定離婚,擺脫夢靨。

貼文一出,網友紛紛回應掀起論戰,「很好的觀念,一定會遇見對的人的」、「我的婆婆也不准我的衣服放在先生衣服上面,我努力像版主學習」、「現在的媳婦還能這樣,老公家人還不懂得珍惜娶到這麼好的媳婦,可惜」、「很慶幸你走出來了,替你開心」;但不少人不認同原PO想法,「結果你的下一次擇偶條件是提款機」、「你這樣說…台灣幾分之幾的男人做不到欸」、「要求老公收入要有十萬,相對的女方收入也要有10萬」、「收入要10萬那句我不能同意」。
 

實習編輯/周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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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11/29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