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檢疫跑男友家 19歲女約會罰10萬起

記者 吳淑萍 / 攝影 陳志忠 陳奇君 報導

2020/03/06 14:03

彰化埤頭一名19歲女子從香港旅遊回來要居家檢疫14天,檢疫期間,男友開車來載她到溪州住家,隔天手機定位通知防疫人員,警方在男友家找到她,怕有感染危險,加穿輕便雨衣當防護衣,開罰10萬起,最高100萬。

 

警方穿著雨衣當防護衣,要抓的是違反居家檢疫的人,她沒有攻擊危險,不用盾牌武器,卻有傳染疑慮,得換另外一種防護保護自己,她應該在彰化埤頭居家檢疫,卻趴趴走,監視器看到,她深夜和男友回家之後,還出門閒逛,兩人邊走邊打鬧,沒有戴口罩,隔天早上警察來了,就是她,穿著連帽大外套的女子,違反了居家檢疫的規定。

北斗分局一組組長董耀濱:「3月1日11點多的時候,由她男友開自小客車,載到溪州的住處去。」


19歲的胡姓女子2月24日從香港回台灣,應該在埤頭居家檢疫14天,但是她3月1日晚上,男友開車來把她接往溪州住處,隔天3月2日早上警接獲通知,先去埤頭不在家,轉往溪州男友住處找到人,開罰10萬起,最高100萬。
 


民政處處長賴致富:「自有手機跟公用配發的手機做定位,這個訊號異常時由民政人員、衛生人員還有警察人員同步接收。」

接受檢疫民眾,手機由電信業者協助設定,有異常訊號就會通知民政、衛生和警政人員,這個檢疫對象可能離開定點,為何前一天晚上離開,天亮才發出通知,得再確認是否設定有傳遞時差。至於員警前往找人時為何穿雨衣,是沒有防護衣嗎,警方強調是主動加強防護。


北斗分局一組組長董耀濱:「居家檢疫的部分來講的話現階段的規定,我們去的時候要戴口罩以及手套,同事因為沒辦法預防他的不確定危險性,所以我們特別慎重。」

衛生局表示,目前檢疫對象還是有旅遊史的胡姓女子,她的家人以及男友不需要居家檢疫,不過她居家檢疫還離家,年輕女子與男友約會,可忙壞防疫人員,10萬起的代價,因該會謹記別再犯。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
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疾管署提醒民眾謹記「一不三要」戴口罩原則:
「一不」開放空間不用戴口罩
「三要」慢性疾病患者、有呼吸道症狀者、進出醫院者要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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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03/06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