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萬多件退稅還沒領 有效兌領日至3月20日止

2020/02/18 13:10
圖/TVBS

針對退稅未選擇直接匯入指定帳戶者,國稅局會寄出退稅憑單,供民眾到金融機構領取,南區國稅局提醒,統計目前全國還有6萬7807件未領取,金額新台幣1.26億元,記得在3月20日前完成兌領。

2018年綜所稅已經在去年5月完成申報,三批退稅也已在去年7月底、10月底及今年1月20日分批發放完成;領取退稅方式分兩種,一種為直接匯入當初申報時的指定退稅帳戶,案件占比達9成以上,另一種為一般退稅,由國稅局寄發退稅憑單,再由民眾自行前往指定金融機構兌領。

 


南區國稅局表示,統計去年申報全國共有15萬2986件採一般退稅,退稅憑單已全數寄出,不過,統計至7日為止,還有多達6萬7807件還沒領取,提醒民眾退稅憑單的最後有效兌領期限只到3月20日止,記得儘速兌領。

南區國稅局指出,原則上,民眾應在退稅憑單寄發的2個月內領取退稅,因此,去年7月底首批的退稅憑單應在去年9月底前領取,去年10月底第二批的退稅憑單要在去年12月底前領取。

已逾期者,在最後有效兌領期限3月20日前,仍可向稽徵機關申請展延,再到金融機構或郵局兌領,其中退稅金額5000元以下者,可到台灣銀行各分行兌領現金。
 


南區國稅局說,如果拖到3月20日還是沒去領,民眾得等到國稅局與金融機構及郵局完成對帳後才能領到退稅,預計時間要拖到5月以後,屆時將以國庫支票方式開立重寄。

另一方面,南區國稅局也提醒,去年綜所稅申報經核定應補稅的案件,全國共有20萬0928件,補稅金額達30.4億元,各地國稅局在3日前已陸續寄發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民眾收到後,應仔細核對內容,如有疑義,務必要在25日規定繳納期限前,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稽徵機關洽詢。

南區國稅局說,如確認內容無誤,則請儘速於繳納截止日前完成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甚至移送強制執行。(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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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02/18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