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TVBS
「這個很不行喔!」有網友PO出1份徵人啟示,只見雇主要求要懂3種外語的行政助理,但時薪卻寫「150up,依法」,僅符合法律規定的最低時薪。「486先生」陳延昶看後,忍不住怒轟「老闆腦袋裝屎嗎?」
1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PO出「PT中部打工資訊網」的1則徵人啟示,只見雇主要徵「英、日、德文行政助理」,還要求要有穩定性、抗壓性、必須經過1至3個月試用期,公司才會正式聘用。徵人文中強調要有良好外語能力、外語文書處理能力、良好評估能力等。
文章貼出讓網友忍不住開罵「會這3種語言1個月薪水都破10萬了」、「去請谷歌小姐好了」、「拿香蕉妄想要請到人才」、「在台灣,專業就是這麼不值錢」、「依法150很敢講」、「時薪150只請得到台語、國語、台灣國語」。
「486先生」陳延昶看後也怒回「這是哪一家公司?老闆腦袋裝屎嗎?」並表示熟英、日、德文3國語言,如果是自己找這樣的人才,時薪最少350元起跳,「給150這種時薪根本是羞辱自己」。
陳延昶表示,其實如果公司真的需要、很重視德、英、日3國翻譯,直接找正職,給4萬8千元起薪,對雙方或許是雙贏的一個職位需求;不過若是這間公司快倒了,沒錢,那買1支翻譯機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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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10/13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