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酒品,必須確定消費者年滿18歲,不過民眾透過手機App買酒,原本App還有特別顯示,貨到時會檢查身分證,確認年齡,不過取貨時,卻發現根本沒有查驗,對此財政局表示,其實網路上都是不能賣酒的,違反菸酒管理法;不過業者倒是回應,只是媒合平台,沒有賣酒。
送貨員vs.民眾:「那個發票和酒,你要袋子嗎?」
送貨員抵達指定地點,將手中的酒品交給消費者,不過說好會查核的身分證、年齡,卻是到最後離開前,都沒有和消費者要求。
原本在EZBAR這款App上,送出訂單前還有特別叮嚀,提醒訂購者,送貨時會查驗身分證,是否年滿18歲。
而實際操作這款App,消費者的會員資料,只需要填入電話號碼、姓名、電子信箱,生日,雖然生日只能從2001年開始選,但也無法證實真實年齡。
北市財政部副局長游適銘:「所以這個罰我們有罰,這是第一個,那第二個當然我們也請他,變成不能繼續這樣做。」
財政局表示,業者違反菸酒管理法中規範的販賣酒品,不得以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的方式,也就是說網路不得販賣酒品,因此近一年,已經對業者開罰7次,前前後後金額總共高達29萬,而詢問雙北財政部,其實不只EZBAR,像是買酒網以及愛酒窩,都有曾經被開罰的紀錄。
EZBAR執行長吳志彥:「有上訴到最高法院,那我們第一審官司已經結束,然後最高法院裁決我們說,我們是可以營業,而且是合法營業的平台,所以沒有疑慮的。」
EZBAR也表示,App平台屬於媒合角色,因此並沒有販賣酒品的疑慮,不過財政局仍表示仍違反菸酒管理法;雙方似乎在同一件事上,有不同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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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3/26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