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理賠突遭拒? 保險公司:住院「非必要」

記者 林旼叡 / 攝影 楊清波 報導

2019/01/07 20:15

很多人買保險都怕萬一,住院負擔太重,台北一名林小姐過去買2家公司保險,因為罹患類風濕關節炎嚴重到不能走路,住院接受點滴針劑治療,過去幾年申請賠償保險公司都支付,卻突然在去年8月開始,其中一家拒絕理賠,理由認為她後期住院並非有必要,發聲明回應有調閱林小姐住院紀錄,點滴治療時間因為不到一小時,才拒絕理賠。

 

投訴人林小姐:「很沒有人性欸!誰會願意生病,然後去打針,然後去跟你要這些錢?」

愈講愈無奈,林小姐說花10幾萬,買了10幾年保單,卻在去年底她生病時,說不賠就不賠。

投訴人林小姐:「我說我明明就是真的生病,真的住院,我不是要為了只拿這1萬8千元欸!」 
 

理由先從保險公司,認為林小姐突然換醫院不合理,但診斷證明,醫囑資訊和住院天數都有,甚至11月這份林小姐說病況都和過去一樣,換了醫院也由同一位醫師看診,從101年小產導致類風濕性關節炎更嚴重,一度不能走路下才會住院接受Actemra治療。


投訴人林小姐:「我說我每次打針前要抽血,看我的發炎指數,然後再決定可不可以打生物製劑,她說那我要發函問你的醫生,我就說好!你去!」  

攤開給付紀錄,從2012年到2018年5月 ,保險公司都實支實付,突然拒絕後續理賠服務也發聲明解釋,說林小姐住院沒必要性,過去賠償金額累積達14萬,因為後續理賠申請太頻繁,強調有調閱林小姐病況紀錄,因為住院期間不到一小時,才會拒絕理賠。


台北市主任消保官何修蘭:「跟保險公司有落差,導致不予理賠的狀況,這種建議是申請理賠前,就跟保險公司和醫師做好溝通。」  

消保官強調,保險糾紛通常判定看「醫師醫囑」,最常見爭議都來自判定結果和病患感知不同,尤其不同病名還要視病況不同而定,避免理賠爭議,除了請醫師表示更明確,或投訴金融評議中心,讓第三方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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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9/01/07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