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屋改隔間套房 1/1起得要「樓下同意」

記者 藍于洺 / 攝影 李延智 報導

2018/12/29 21:01

過去很多屋主,會把房子內部空間,隔間成一間一間的套房,再出租給別人,獲得更多利益,但現在在新北市,房子可不是想隔間,就能隔間了。新北市府從2019年元月1日開始,若要申請室內裝修隔間套房,必須得附上樓下所有權人的「同意書」,也就是樓下屋主同意才能改裝,若沒有就動工,依法將開罰6到30萬元。

 

房東葉宗潣:「先擺這間。」

房東介紹室內環境,裡頭隔成一間一間分成套房出租,像這樣的隔間套房越來越多,尤其在上班地區或者學校旁,更常見這樣的格局,但現在新北市屋主若想做隔間套房,可不是自己說了算。

新北市政府公告,規定從2019年1月1號開始,公寓大廈住戶室內想改建,只要增設2間以上的浴室廁所,隔間多套動工前,必須得附上直下層樓下所有權人同意文件,也就是必須要樓下屋主同意才能動工,若沒有經過同意自行動工,將針對屋主處6到30萬罰鍰。
 


房東葉宗潣:「對房東來說,當然會有一些困擾,因為要去溝通嘛。樓下的可能會覺得說,你賺你的錢,然後影響到我們。」

新北市工務局表示,因為做隔間套房,有時候會有噪音,甚至漏水問題,光是今年投訴案就逼近千件,過去台北市已經有明文規定要樓下屋主同意才能動工,這回新北市也決定跟進,保護居住權益。

室內設計建築師陳竑銘:「像這種的話,就是卡構設計,因為它施工上面會比較快速。」

指著材質詳細介紹,這是常用來裝修室內空間隔間的地板材質,設計師說,過去承接室內隔間套房工程,的確有不少鄰居抗議,主要是怕噪音跟出入,造成工安意外。


室內設計建築師陳竑銘:「比如說樓上在做,因為做一些水管或者是說住進去的話,(裝修)就會產生一些噪音,還有漏水問題。

借鏡台北訂出規定,台北市從2010年實施後,「隔套」陳情案例明顯減少,這回新北市效法跟進,想隔間得溝通,以後想當包租公,難度又更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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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0/09/02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