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張韶涵臉書
36歲歌手張韶涵2004年和媽媽為錢反目,2009年已離婚父母聯手指控她棄養,當時張韶涵淚眼控訴媽媽拿走她至少上億元,2011年全家上演全武行,家醜全曝光。近日張韶涵的舅舅姜禮樂帶著張韶涵父親張志宏,出面指控她曾說「每個月要給父母6萬生活費及各買1棟房」沒兌現,要求張韶涵在父母面前下跪磕頭認錯,否則要毀她在大陸的事業並告她棄養父母。
據《蘋果》報導,姜禮樂今天(26日)帶著張志宏出面指控張韶涵毀約棄養父母,他聲稱已58歲的張韶涵媽媽為了生活跑到越南教人煎牛排、調醬料,月薪只有1.2萬台幣,而張韶涵爸爸則背負5、60萬元債務,從事直銷工作,還說他過去曾想請領身障補助,無奈因張韶涵收入太高被駁回。
對於和張韶涵等3子女失聯,張志宏不斷表示「留給她一條生路…我只希望她過得快樂」,同時抱持著「當作沒生過,死了他們也不會回來」的念頭,但他還是希望兒女能回頭。姜禮樂強調張韶涵的爸媽並不想對她提告,是舅舅心疼2人晚年淪落如此才決定「跳出來做主」。
姜禮樂指控張韶涵曾說要給爸媽撫養費,但兩人一毛都沒拿到,要求張韶涵拿出匯款證明,並且在父母面前下跪磕頭認錯,他說「懷胎妳10個月,好不容易培養妳當歌星,妳這樣對父母親,沒買房說買房,沒匯款說有匯錢,有的話我跪,沒有就是妳跪」,揚言打算毀了張韶涵在大陸的事業,並告她棄養父母。對此,媒體求證張韶涵經紀人Connie,但對方仍未有回應。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更新時間:2018/05/26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