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北京證交所於3日正式成立後,隨即於5日發布上市、交易和會員管理等三大基本業務的規則,對外公開徵求意見,當中明訂在北京證交所上市條件、漲跌幅度限制、監管規則等。
5日晚間,北京證券交易所發布了「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北京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北京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等三項基本業務試行規則,並向市場公開徵求意見。
根據發布,想要到北交所上市的企業必須是在新三板掛牌滿12個月的創新層企業,而且近1年的期末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約新台幣2.15億元)。在符合預估市值、財務標準等條件,經證監會註冊,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後,公眾股東持股比例等達到相應要求,即可在北交所上市。
此外,規則中也要求有意在北交所上市的企業,須強化資訊披露監管、優化停復牌的安排,並建立市場化的退市機制等。對於退市公司,符合條件的,可以退至其他市場繼續交易,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者,直接退出市場。
至於交易規則,除了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一般實行30%的價格漲跌幅限制,給予市場充分的空間。同時設有熔斷機制,盤中成交價格若較開盤價格,首次達到上漲或下跌達30%、60%時,盤中會臨時暫停交易10分鐘,等到復牌後進行集合競價。
此外,若最近3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40%,則屬於異常波動。
對於會員的管理,據發布包含5項層面,分別是「建立會員資格與日常管理制度」、「明確會員合規管理與風險控制要求」、「強化會員客戶管理職責」、「規範資訊使用和技術系統管理」、「加強會員監督管理」。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2日宣布,將建立北京證交所,隔日北京證券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火速完成工商註冊並且核准成立,並且由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的黨委書記、董事長徐明,擔任董事長。(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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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9/06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