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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ug
  • 2017

離婚的時機點,你抓準了嗎?呂秋遠:趁早!

作者 愛在三采

2017/08/25 14:57
▲示意圖,非當事畫面/圖片來源/《最完美的離婚》官方劇照

(作者/呂秋遠:所有的訴訟都來自人性的悲哀與無奈,而外表嚴肅、內心柔軟的呂律師,總是用同理心去了解每個當事人,讓所有委託人除了借重其法律專業外,也非常倚賴他的心靈鼓舞。在網路所發表的法律故事經常讓粉絲獲得感動與啟示,因此觸發律師出書的意願,希望更多人能藉此讓更多人感受並理解人生的無常與人性的脆弱!)

當自己還是「某某妻」的身分,第三者,就永遠是第三者。

 

我與鄧惠文醫師雖然是好友,但是我們兩個人在婚姻的習題上,經常會有不同的見解,而且會有重大的爭辯。例如,她認為的離婚時機點,跟我就有很大不同。我認為離婚要趁早,年紀大了,沒有特殊因素,就不要離婚。她認為年輕人應該多磨合,但老了可以各自尋找自由。

我不贊同這個意見,原因是我比較傾向於現實的觀點。

在40歲以前,如果確定個性不合,早點離婚也就是了。我再強調一次,破碎的婚姻生活,不會比單親要好,不要老是說「為了孩子不離婚」,那你可不可以為了孩子不吵架?為了孩子什麼都依他?為了孩子不要有自我?然而,即便如此,你以為孩子就看不出來爸媽不合嗎?早點離婚,別忘了女人還是會有生育年齡的考量,至少她還可以另結新歡,何必消耗自己的能量,在一個沒有希望的人身上?

50歲以後,考量的問題就越來越多。兩人之間會有剩餘財產的問題,也會有經濟能力的差距。這時候如果離婚,對於女性而言,比男性強,就要分財產給對方;比男性弱,就得要承受經濟條件變差的狀況。

而許多男人在50歲以後,就會開始想要抓住「青春的尾巴」,把以前遺失的愛情找回來,於是乎,外遇就這麼出現了。經濟地位高的男性,如果不懂得珍惜夫妻之間的情義,那麼「少年無子時、中年喪妻時、老年無父時」,就成為某些男人的三大樂事了。

當青春不再,卻遭逢男人外遇,首先必須先冷靜下來。當男人脫下褲子的一剎那,已經不再想到兩個人共同的過去,那麼剩下來的就是只有財產了。對於這種情況,提離婚是最笨的想法,什麼給他自由、還他空間,也找回自己,那些有的沒的,通通都沒意義。

當對方提出離婚,我們能做的事,當然是要好好與他相處。為什麼要提出離婚,讓他喜出望外地簽字,妳卻以淚洗面地放棄?當自己還是「某某妻」的身分,第三者,就永遠是第三者,男人或許可以堂而皇之地帶第三者出席重大場合,但是在這個保守的社會之下,只會讓別人對他另眼相看而已。沒經過妻子同意,第三者就是不能進入家裡,跟那個男人在床上翻雲覆雨。

他必須得要金屋藏嬌,不能光明正大地出雙入對。萬一男人要是馬上風死掉,遺產都歸妻子,第三者什麼都分不到。如果男人跟她生了孩子,要不就不認領,一旦認領,就會立刻成為通姦罪的被告。女人可以隨時起心動念就去干涉他們的性生活,有法律保障,但是那個第三者只能偷偷摸摸地跟他交往。

這麼好的福利,女人提出離婚要幹嘛?

男人沒錢給家裡,女人可以提出給付家庭生活費用的訴訟。男人跟第三者曖昧,女人可以提出民事損害賠償。男人跟第三者上床,女人可以隨時騷擾他,讓他在床上做不安穩。如果通姦有證據,還可以提出刑事罪的告訴。

 

從冷酷無情的現實面來說,幹嘛離婚?我們應該甜蜜地走到老公身邊,輕聲地對他說:「親愛的,不管你有幾個小三,我都會愛你一輩子,永遠不離開你。」

然後呢?

然後等男人受不了來談條件啊!有些男人老是說,「我老婆真現實,最後還不是只要我的錢。」見鬼了!都已經外遇了,不談錢還要談什麼,難道還要談感情?在離婚的情況裡,急的人就是要付出比較大的代價,他既然沒心,拿錢與監護權來換,不過就是剛剛好而已嗎?

所以,當男人外遇,不要只想著要離婚,請深呼吸,冷靜下來,好好地想想下一步如何折磨他。相信我,這時候對他而言,自由是最大的報酬,如果可以,他會想要拿全世界跟女人換一張離婚協議書。

>>本文出自《請問呂律師:關於愛和婚姻的練習題》一書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更新時間:2017/08/25 17:16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作者

愛在三采

思考不同的角度;接納改變的氣度;涵蘊文化的深度;創造流行的彩度 。 我們不曾懷疑,一本書的力量,可以改變全世界。 出版的路不會有侷限或終點,未來,我們希望能與更多的作者、創作者合作,激盪更多出版的可能,創造更美好的閱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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