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一名翁姓員警日前酒駕行經吉安鄉一處路口時,不慎衝撞路旁的工地,造成一名李姓工人腿部受傷。據了解,原先由翁員的陳姓妻子駕駛車輛,但因為雙方起爭執,翁員竟趁著妻子下車到超商時,逕自開車離去。發生車禍後,翁員不僅將行車紀錄器的記憶卡折斷,還向警方謊稱是妻子開車釀禍,員警調查後識破謊言,全案依翁員涉嫌公共危險,陳女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頂替等罪嫌移送偵辦。
據了解,鳳林分局一名翁姓員警15日晚間8時許休假時開車經行吉安路三段與福昌路口時,不慎撞上路邊施工處,追撞約50公尺才停下來,造成現場的李姓工人腿部受傷,所幸送醫沒有大礙。
吉安分局員警獲報後到場,對翁員實施酒測值為0.7MG/L,翁員誆稱是其陳姓妻子開車駕駛,而陳女到場後也表示因夫妻起爭執,所以車禍後先步行離開現場,但李姓工人卻表示只看到翁員1個人下車,並沒有其他人上下車。
警方調查後發現,先前是陳女開車載著翁員,但卻與翁員發生口角,沒想到翁員竟趁陳女下車到超商時,逕自開車離開,直到他發生車禍後告知,陳女才委託他人將其載到現場,陳女為了保護翁員且基於夫妻情感,才謊稱是她開車肇事,而事發後翁員隨即將行車紀錄器的記憶卡折斷試圖滅證。全案依翁員涉嫌公共危險,陳女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頂替等罪嫌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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