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可待因」對童風險! 食藥署:廢止舊使用原則

示意圖/TVBS
食藥署重新評估「可待因」成分藥品對兒童的風險,在今天(5日)宣布廢止之前舊的使用原則。食藥署提醒醫師,在使用「可待因」時應該要評估兒童使用上的風險,要告知患者有可能會有呼吸不良等等反映,而且禁止使用在未滿12歲兒童跟哺乳婦女,12歲到18歲的兒童則需要經過診治後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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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重新評估「可待因」成分藥品對兒童的風險,在今天(5日)宣布廢止之前舊的使用原則。食藥署提醒醫師,在使用「可待因」時應該要評估兒童使用上的風險,要告知患者有可能會有呼吸不良等等反映,而且禁止使用在未滿12歲兒童跟哺乳婦女,12歲到18歲的兒童則需要經過診治後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