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台中市的路邊停車格收費將有重大變革,對於廣大上班族來說,停車月票的價格,從600元調整為1200元,漲幅一倍,民眾痛批市政府簡直是搶錢,另一方面,民眾也罵,辦一張停車月票,竟然要帶包括房屋所有權狀等4、5種文件,有人跑了4趟還是辦不出來。
中午時分台中市交通局辦理停車月票的櫃檯,擠滿了100多位怒氣沖沖的民眾,他們痛批市政府搶錢,因為荷包沒漲,他們要辦的路邊停車格月票,倒是漲了一倍。
民眾:「全區和半區就差了600元,差一倍的價錢。」民眾:「真的很不方便,不方便!」
這些上班族不高興,其實是有理由的,他們過去可以辦理所謂半區的停車月票,停在公司附近的特定路段,只要600元,現在全都得買1200元的全區票,如果民眾自家門前有停車格,一戶只能辦一張600元的票,而且要證明你就是屋主。承辦人員:「屋主、屋主、屋主、屋主。」
不過這位老伯聽得一頭霧水,除非你能像這些民眾一樣,手上滿滿一疊包括行照,房屋所有權狀,戶口遷入證明,完納稅紀錄和水電費單,民眾一再被退件抱怨連連。
民眾:「來4天了都辦不出來。」記者:「來4天了?」民眾:「不想講了!」
民眾:「已經跑2、3趟了,你一次跟我講清楚,我就不用跑那樣多趟了。」承辦人員:「我知道我知道,你等一下。」
民眾紛紛抱怨,漲價也就算了,但是要準備那麼多證件才能辦月票,事前宣導明顯不足,民眾空等,氣急敗壞撂下一句話走人。民眾:「台中市不能住人了,氣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