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媒報導,農村留守兒童遭性侵事件頻傳,背後包括性侵害防治教育不足、執法單位未落實保護被害人的司法機制等問題。若各方無法落實相關措施,對兒童傷害的關注和保護將無從談起。
央視新聞微信公眾號報導,廣西平南縣思旺鎮近年傳出約10名留守女童遭宿舍舍監長期性侵,其中最大的13歲,最小的只有6、7歲。
受害女童表示,受害時並不知道那件事是怎麼回事。受害前,無論家庭還是學校,從沒有人對她講過與性侵害防治相關的知識。
致力於保護兒童遠離性侵害的公益組織「女童保護」負責人孫雪梅分析,城市的孩子能更快速便捷地獲得關於性侵害防治資源,但農村留守兒童因缺少家長監護,自我保護意識非常淡薄,比城裡的孩子更需要相關資源。
此外,上述案例中,性侵案曝光後,受害女童4度被公安機關找去問話,讓女童十分痛苦。
但依照中國司法規定,執法單位對於性侵案未成年被害人,一般遵循一次性詢問原則,目的是為了避免過多詢問喚起痛苦經歷,給孩子造成二度傷害。
報導引述代理過多起未成年人性侵案的中國律師秦建龍表示,「多次詢問」代表的是執法機構對未成年受害者其他保護仍不到位。
秦建龍也舉例,有些案例中,公安機關在取證過程中未注重未成年人的隱私保護,「開警車、帶著警帽、去學校、去家裡,這樣的話,讓周邊的人都知道這小孩被性侵了。」
另外,也曾有教師發現留守兒童遭性侵,上報校方甚至當地教育局,卻僅獲得「由家長報警」的回覆。
報導指出,中國法律規定,對未成年人有教育管理和監管責任的單位和個人,對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有報案的義務,「如果連教育監管部門都對自己負有的強制舉報義務不清晰、不履行,那麼完善對孩子的保護就無從談起。」
報導提到,對於留守兒童性侵防治,無論是事前預防或事後救助,都涉及立法、司法、教育監管及社會保障等各個環節,也和民眾的觀念意識、重視程度和知識普及等因素息息相關。只有每個環節都落實,才可能真正修復與撫平受害兒童的傷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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