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今天無異議通過「台灣旅行法」草案。若草案最終在聯邦參、眾兩院都通過,美、台間的高層政府官員互訪有望解禁。
眾院外委會亞太小組今天無異議通過案號HR535的「台灣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這是美國國會議員提案後、邁向立法的第一步。
草案指出,國會認為,「美國政府應鼓勵美國和台灣各層級官員的互訪」;內容則提到,國會認為,自台灣關係法實施以來,美台關係因自我設限而導致高層間缺乏溝通,所以提出上述法案。
這項草案今年1月由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夏波(Steve Chabot)、民主黨籍聯邦眾議員薛曼(Brad Sherman)及眾院外委會主席羅艾斯(Ed Royce)共同提出。
在外委會亞太小組通過後、還需經過外委會通過、並送交眾院;而若參、眾兩院都通過,經美國總統川普簽署、才成為法律;草案須在這屆國會期間完成所有立法程序。
聯邦參議院5月也曾提出同名的台灣旅行法、內容相似的草案,參院版本是由共和黨的聯邦參議員魯比歐(Marco Rubio)、參議員殷荷菲(Jim Inhofe)、參議員賈德納(Cory Gardner)及民主黨籍的聯邦參議員布朗(Sherrod Brown)、參議員梅南德茲(Bob Menendez)與參議員皮特斯(Gary Peters)共同提出。
對此,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會長陳正義在新聞稿中指出,美國讓中國的獨裁領袖隨時可來華府,在白宮鋪紅毯、以21響禮炮歡迎;而對台灣這個長期盟友的民選領袖卻避而不見。
他認為,美國的領土、只有美國有權決定誰可訪美,而不是北京,隨著美國和台灣的新政府到位,正是美國讓台灣的總統及其他高層官員來華府自由訪問的最佳時機。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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