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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林頓夫婦點頭!同意赴國會作證艾普斯坦案 防共和黨控藐視國會 

編輯 廖嘉嘉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2/03 10:41
最後更新時間:2026/02/03 10:41
柯林頓夫婦同意為艾普斯坦案調查作證。(圖/達志影像路透社)
柯林頓夫婦同意為艾普斯坦案調查作證。(圖/達志影像路透社)

美國前總統比爾柯林頓(Bill Clinton)與其妻子希拉蕊(Hillary Clinton)為避免被依藐視國會罪起訴,已同意在國會對艾普斯坦案的調查中作證。眾議院監督委員會主席對此表示,這對夫婦同意的作證條款缺乏清晰度,將會釐清具體條款內容,並與委員會成員討論下一步行動。

柯林頓夫婦答應出席作證 要求撤銷藐視國會動議

綜合外媒報導,柯林頓夫婦的法律團隊在一封1月31日發給眾議院監督委員會的電子郵件中表示,他們接受信件中的條款,並將在雙方都同意的日期出席作證。並要求委員會按照慣例,確認眾議院不會繼續進行藐視國會的訴訟程序。比爾柯林頓的副幕僚長也證實了這對夫婦將出庭作證的消息。

信件中的條款提到,柯林頓願意在紐約市接受4小時的書面記錄訪談,前提是訪談內容必須「限於與艾普斯坦案相關的調查與起訴事項」。另外,律師也指出,希拉蕊願意再提交一份宣誓書,回應委員會的疑問,但如果仍堅持要求她親自出席,得到的條件應與其丈夫相同。

 
法律團隊也強調,若委員會接受條款,就要撤回傳票並停止藐視國會的訴訟程序。報導指出,這封電子郵件是在委員會開會推進藐視國會動議時,寄給眾議院監督委員會主席詹姆斯‧康默(James Comer)的。

委員會主席回函稱「抱持疑慮」 將與柯林頓夫婦釐清作證條件

對此,康默在回函中表示,委員會對這對夫婦的提議「抱持嚴重疑慮」並指出在這種作證方式下,柯林頓的證詞範圍會過於受限,將導致他「幾乎無法回答任何問題」。另外他也表示,希拉蕊以宣誓書或依相同條件出席的安排,同樣沒有被接受。

康默也隨後在2日深夜發布聲明回應,表示柯林頓夫婦提出的條款內容不夠明確,且沒有提供任何可以配合作證的日期。他補充,柯林頓夫婦願意配合作證的唯一原因,是因眾議院已啟動藐視國會程序。他將釐清這對夫婦同意的具體條件,並與委員會成員討論後續行動。

據了解,委員會曾在去年對這對夫婦發出傳票,要求兩人為調查作證,但兩人認為該傳票在法律上無效,並拒絕出席作證,委員會也因此決定在這個月對兩人提出藐視國會的處分。報導指出,該決定得到了跨黨派的支持。

比爾柯林頓曾承認與艾普斯坦有過接觸,不過這對夫婦均未被指控在艾普斯坦暗中有任何不法行為。
 

參考資料
POLITICO
CBS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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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前總統#比爾柯林頓#希拉蕊#艾普斯坦案#眾議院監督委員會#作證#藐視國會罪#調查#律師#條款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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